城乡居民完成参保登记后,月启线下任一渠道办理缴费 。年泉补缴人员(新生儿、州城“手机扫码缴”二维码、乡医困难人口等有特殊规定的参保人群除外)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。可通过线上、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的,线下缴费渠道包括办税服务厅窗口、泉州市将启动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,
日前,
记者了解到,2023年集中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60元/人,职工医保转参加居民医保、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、云闪付APP、
根据相关规定,在泉州市新参保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群众 ,“泉服务”APP办理线上参保登记 ,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可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继续缴纳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 。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,电子税务局 、已在泉州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群众(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) ,不得选择性参保 。从下月起 ,“泉州医疗保障”公众号、(泉州晚报记者 郭雅莹 通讯员 王月清)
自助办税终端 、税务微信公众号、部分商业银行APP或微信公众号等 。由医保信息系统默认续保登记,符合参保范围的对象应全户参保,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。